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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寿螺案”告结 食客最高获赔17万元

作者:范海涛  来源:北京青年报  更新时间:2008-5-20 10:53:38  字体:

    “福寿螺案”日前随着台湾食客获赔11.8万而结束,近日,事发酒楼蜀国演义负责人表示,此事件使他们损失2300多万元,其中,患者赔款近1000万,个人最高赔款达17万余元。

  总损失达2300余万元

   2006年经历了“福寿螺案”的酒楼蜀国演义,其劲松店于今年3月15日停业装修,在昨日重新开业。昨日,该酒楼董事长瞿传刚对此事进行了回顾。瞿传刚说,2006年8月酒楼发生的广州管圆线虫病“福寿螺案”,他们以5万元的标准与患者协商解决,但因部分患者提出赔偿数额过高他们接受不了才导致通过法院解决。160多名患者共获赔偿近1000万元。其中获赔最高者是美国的食客,赔偿17
万余元。酒楼总的损失达2300余万。“我们要经过两三年后才能缓过气来。”

  福寿螺来源改为海产

  瞿传刚表示,他们认真总结了这次教训与反思,如今,对原料采购,菜品制作和服务质量等高标准要求。

  他介绍,他们的招牌菜香辣福寿螺,其来源由池塘改为海产,产地为大连和青岛等,其制作的过程也将更加科学严谨。“我们要把这次劫难,当成一种自我救赎壮大的机会。”

  昨日,北京烹饪协会会长杨先生表示,从福寿螺事件的整个处理过程来看,该酒楼是负责任的,是值得食客信任和光顾的。

  - 新闻回放

  2006年5月22日,一名男子在北京蜀国演义酒楼食用凉拌螺肉,后被诊断出患上嗜酸细胞增多性脑膜炎(即广州管圆线虫病),该病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当年100多位曾经在该酒楼黄寺和劲松两店食用凉拌螺肉的食客,患上了不同程度的广州管圆线虫病。北京市卫生局曾处以该酒楼41万元的罚款。该酒楼也主动承担责任与患者协商善后事宜,最后一个台湾食客于今年3月14日通过法院判决获赔偿1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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