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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收购招商信诺 银行混业经营开始

作者:马宇飞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阅读次数:    更新时间:2008-5-8 字体:

    银行混业经营的时代来临了。

    6日,招商银行(600036,SH)发布公告称,拟以1.4亿元人民币从关联方鼎尊公司手中收购招商信诺保险公司50%的股权。这标志着,在今年年初银监会和保监会签署了《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后,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的“破冰”之旅正式启动。(下图为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

 招行打响“第一枪”

    在5月5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招商银行与关联方鼎尊公司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招行将以1.41亿元的价格,收购鼎尊公司所持有的招商信诺50%股权。

     公告显示,招商信诺成立于2003年8月4日,注册资本3.2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人寿、意外和健康保险产品,其于2007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2.85亿元 (未经审核),而2007年年度除税后的净利润为4000多万元(未经审核)。

    鼎尊公司是一家于中国注册的有限公司,主营信息咨询、提供有关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运计划服务及设立投资企业,其间接控股股东为招行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

    招行表示,此次收购信诺保险,不但符合公司积极参与保险业务的发展策略,更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收入结构,预计来自销售保险产品的服务费及收入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非利息收入。同时,此次收购还将扩大公司的客户范围,更有效地照顾到客户的不同需求,从而大大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在完成收购后,招商信诺日后的财务报表将并入招行的财务报表内。而收购方案还将上报银监会和保监会,等待最后的审批。

多家银行欲参股保险

    去年12月,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递交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160号文),原则性同意商业银行投资已设立的保险公司。

    其实早在2006年,几大银行就已向银监会递交设立银行系保险公司的申请,但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而如今,当政策打开了“绿灯”后,各商业银行便迅速展开了行动。

    有报道称,除了招商银行锁定同属 “招商局系”的信诺保险外,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浦发银行有进军保险业的打算;建行计划以12亿元收购幸福人寿保险51%的股权;交行将目标锁定中国人寿集团计划转让的中保康联人寿50%股权,并已将收购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工行、中行也正与拟参股保险公司进行磋商。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3月份表示,已有多家银行递交了参股保险公司的申请,今年将有五六家大型商业银行获得参股保险公司试点资格。

记者观察 混业经营任重道远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三季度,全国共有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近8万家,占全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比例超过50%;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保费收入1006.45亿元,占全部兼业代理机构保费收入的61.49%,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8.89%。

    目前已有两家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商业银行。其中,中国人寿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股权;中国平安投资49亿元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股权。

    作为欧美国家金融机构普遍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早在上世纪90年代便已成为主流。首都经贸大学金融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金融机构综合经营是大势所趋,只是在以前,由于受到各种限制,我们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政府已经连续出台了相关的文件,但目前银行参股保险公司还只是一个原则性框架,对于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具体的投资比例、单一股权比例限制等内容并未提及。

    根据相关规定,单一投资保险公司股权的不得超过保险公司20%的股权,且须符合成立三年以上、连续三年盈利等条件。此次招行收购信诺的意向就明显高于该上限,能不能成功还要看银监会和保监会的态度了。

    可以说,中国金融机构的混业经营还任重而道远。

    编者按:然而早在10天前,招商信诺等保险公司就因“被疑串通银行”获取客户资料遭到投诉。具体参见华夏时报的报道:

被疑串通银行 招商信诺遭投诉
http://www.jrj.com  2008年04月25日 华夏时报 记者  朱湘莲

  “我们根本不用操心客户资料来源,每天早上打开电脑都会有银行大客户的资料发给你。你就只管打电话就好了。”曾就职于中美大都会电话营销中心的姜小姐告诉记者,“我们那些电话号码一般都是二三元钱一个。”

  当记者进一步打听是哪些银行和他们合作时,她表示:那就不方便透露了,但是那些接到电话的人肯定知道自己是哪个银行的客户。

  “不过我也觉得挺神奇的,我们就在电话里和人讲解保险产品,然后派工作人员上门拿着移动POS机让他刷卡交费。”姜小姐到现在还对自己曾经从事的这份工作感觉到奇怪,“和他讲产品的人以及上门收钱的人,客户都不认识啊。就那样把钱交了。”

  客户质疑:我到底是谁的客户?

  范小姐在中央音乐学院一个剧组工作,她持有的是招商银行的信用卡,对保险的理解也是处于“朦胧”阶段,她选择购买保险还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范小姐日前通过电话渠道,购买了招商信诺惠众住院收入保障保险产品。

  记者认真阅读了范小姐所购买保险产品的合同条款以及保单,发现合同的双方是“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保单生效日是范小姐当天接到电话的时间——2007年12月25日24时起,保单上仅有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公章和总经理的签章。

  范小姐说:“不用我签字啊,她们电话录音就收取我的保费了。”记者致电招商信诺人寿保险位于深圳的客服中心时,客服代表给出的回答是:“我们通过电话录音收取客户的保费,如果客户想退保也只要致电我们客服中心就好了。”

  客服代表确认范小姐现在是保险公司的客户,已经和银行没有关系了。

  “那之前不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推荐这个保险产品吗?”记者有点不明白。

  “我们和银行有合作协议,他们只是起到一个推荐的作用,如果客户不愿意购买保险,银行会为客户保密,绝对不会把任何资料泄露给我们。”客户代表如此告诉记者。

  同时,她也表示,客户所缴纳或退保的费用都是电话录音以后,由保险公司告知银行划账收取的。但是如果信用卡客户卡号由于升级有变更时,还是要客户致电保险公司对自己的资料进行变更,“因为这个时候投保人是我们保险公司的客户,我们也不会把客户资料泄露给银行”。

  而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是:“我们只是为我们的客户介绍了一种新的服务。所谓的欺骗,更多的还是沟通或理解差异导致的问题。”

  银行卖保险 客户所获信息不对称

  记者调查发现,和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合作的招商银行,都是由银行的电话营销中心来做电话沟通工作。

  “我接到的是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如果是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那我就很郁闷了。”就职于北京移动的汪先生对记者说,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购买银行工作人员所推荐的保险。

  问起原因,他说:“我现在没有考虑保险问题,可能还得过一阵吧。不过即使买保险,我也会找我认识的在保险公司的朋友或者熟人买,这样心里会觉得比较踏实。”

  电话销售保险业务是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作协议,采取电话营销方式,代理保险公司对本行信用卡持卡人销售保险产品,并通过持卡人信用卡扣取保费的一种新型银保合作业务。

  由于该业务与传统银行柜面代理销售保险业务在营销人员、营销渠道、客户确认购买、保费扣取、保险合同生效条件等方面有较大差异,消费者在接到销售保险的电话时,容易在未全面清晰了解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口头同意购买保险产品并同意在信用卡中扣取保费;有的在接到快递的保险合同时,也未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即轻易签字确认,直至履约扣款时引发对合同、客户信息及银行与保险公司业务边界等方面的异议,使银行面临一定的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

  银行凭借大量的客户资源和渠道资源,成为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必争的目标对象。

  某合资保险公司策划部的吴小姐对记者表示:“保险行业的特点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对电话那头不认识的人很难建立起这种信任感。再说我觉得保险是适合的才是最好的,而电销的方式肯定没法全面地了解客户需求,你这样强推一个保险产品给人家,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这也是导致信用卡客户对这种推销厌烦的主要原因。

  某寿险公司营销总监对记者说,电话营销最大的不足还是双方信息沟通不及时,客户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电话营销因为借助银行的渠道,可以极大地降低保险公司的营销成本,成为保险公司继代理人渠道和银保渠道、团险营销渠道以来极大力度推广的一个渠道。

  出台新规 规范寿险电话营销

  日前,上海银监局就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对商业银行发出风险提示,要求相关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规范操作。

  4月23日,记者从某保险公司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那里得知:保监会已经在做2008年度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规范要点的工作了。

  去年,江苏保监局就曾积极推动有关公司开展电话营销,并率先在全国规范寿险电话销售的有关行为。

  消息人士称:现在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已经十分普遍,虽然方式不一样,但是终极目标是一致的,无非就是要提高保费增长率。但是自从媒体3·15曝光分众无线的垃圾短信后,各个保险公司也是战战兢兢。“因为现在银监会和保监会都在下大力度监察电话营销的事情,我们也是压力很大。所以只要有客户投诉,肯定会及时处理的。”

  “我们和银行的合作,银行一直都是很强势的,如果因为保险公司的原因,对银行的品牌有质疑,对我们的影响也很大。”某合资保险公司品牌宣传经理如此无奈地表示。

  对此,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卿正科律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国的法律规定里有对公民信息隐私不能泄露的规定,但是至于泄露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却未明确规定,更何况,取证的过程也比较难,所以这也是保险公司电话营销得以大肆推广的一个政策漏洞。

  记者致电招商信诺、中美大都会等电话营销中心得到的回答是:客户的利益也是保险公司的命脉,每家公司现在在客户服务和品牌美誉度方面都是极力完善并用心去做好客户工作的。所以客户有什么问题可以找保险公司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交由仲裁部门或法院判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