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亿天地]顾客撞透明玻璃受伤 商场该不该赔?
71岁的中科院老教授田女士,以为佳亿天地时尚购物广场东大桥店(以下简称东大桥佳亿)的通道可以通行,走过去却撞在玻璃墙上摔倒在地,受伤8个月。之后,田教授将东大桥佳亿诉至法院索赔近29万元。7月7日上午,朝阳法院判决支持了田教授部分诉求,她将获赔5万元。
现年71岁的田女士是中科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去年6月27日,她和老伴一起到东大桥佳亿选购非洲工艺品。中午在4楼快餐部吃饭后,田女士看到附近有一个通道,于是径直走过去。结果,田教授突然被反弹回来,头部着地摔倒在地,立刻陷入昏迷状态。很快,田教授被送至医院抢救,被诊断为椎体压缩性骨折。“我岁数太大不能手术,医生说只能采取保守治疗,就是长时间躺在硬板床上,不能坐和站。因为我家里没有硬板床,我只能躺在地板上好几个月。”田教授说。
今年4月,田教授将东大桥佳亿的投资方、经营者诉至法院。她说通道前的玻璃是完全透明的,上面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所以自己才会撞在上面,因此向对方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近29万元。对于这笔钱,田教授说:“原本我和麻省理工大学的教授共同研究课题,准备出书并可获得稿费4万元。因为摔伤8个月不能动笔,我损失了这笔稿费。”
庭审中,北京佳亿天地商务服务公司表示,在容易摔倒的地方,公司都设置了提示性标志。“当时玻璃上贴着一张A4纸打印的纸条。”因此,他们认为已经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不应承担田教授摔伤的责任。
朝阳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证据,北京佳亿天地商务服务公司作为经营者,在设置透明玻璃阻挡时,没有设置足够明显的警示标志,才导致田教授不慎摔伤。因此,北京佳亿商务服务公司需赔偿田教授医疗费、误工费等5万余元。



